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五星体育在线直播无插件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在疫情期间多措并举,以“零接触”、“不见面”、“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式,积极有效推进排污许可证有序发放。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下发了《开封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内容究竟有哪些?企业该如何进行申领?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我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长 贾宝东:“排污许可证最重要的包含:排污单位排污口的个数、位置,排放污染物的总类、排放污染物的总量等一些信息,这样以来对管理单位来说相当于清单式管理,清楚明了,同时采取这种信息化的管理方法,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
据了解,今年排污许可证登记发放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二是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根据相关要求,今年4月底前要完成已经发过证的33个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9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剩余行业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对于应该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没取得的企业会做出相应的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完全采取网上办理的形式。企业只需要登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有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核,合乎条件的予以发放许可或进行登记备案。
记者 李骋峰:“现在若企业想要办理这个排污许可证的话需要先怎么做呢?”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员 王飒爽:“首先企业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然后找到网上申报,第二步,我们进到了这个企业端以后,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注册以后,我们的公司能够进到企业端,把你的申报的公司名称,总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场所,邮政编码填完以后,就算注册完成。”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员 王飒爽:“企业进入以后按要求,一个是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的情况说明表,然后是一个承诺书,企业要完成承诺书的要求,签字盖章,然后是填报我们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各行业申请表不一样,要求也不一样,按照里面提示,完善你的排污许可证实施方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如果是火电行业,按火电行业填报,如果是造纸行业按要求填报,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系统公开系统公开你的东西,全国都可以看见的。”
记者 李骋峰:“企业注册完成之后,并且把所有的表格都上传之后,(企业)何时可以领到排污许可证呢?”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员 王飒爽:“按我们的规定,20个工作日可以领到排污许可证。”
记者 李骋峰:“现在我手中拿到的就是企业办理好的排污许可证,这个是正件是吧。”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长 贾宝东:“这个是主证,这个是副证。”
记者 李骋峰:“我手中拿的这个是副本,企业办理好之后,应该拿到的是这两样,一个是正本,一个是副本,这两个分别有什么不一样的作用?”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长 贾宝东:“这个呢,排污许可证这一个,主本应该是悬挂和张贴在他们企业比较显眼的一个位置,然后它这上面有一个二维码,这个副本里面,也有个二维码,这两个二维码是一致的,这两个二维码是一个信息集成,企业填报的包括排污口,个数,排污的类别,在这上面都能显示的一清二楚,下面我们大家可以用手机演示一下。”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长 贾宝东:“对,这样的话,就是便于我们对企业的监管了,实行信息化管理,到企业以后,不用再看环评了,费时费力,这样的话,一扫码,企业的信息,排污口、排污口的个数、位置、排污的内容,排污的总量,都在这里显示了,这样对企业监管起来就较为方便。”
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特殊时期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为此,2020年,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第1号公告。公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9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号公告)《关于开展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公告》等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名录)所有行业的排污单位及其他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其中,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应到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并获取登记编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发放过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其中尚未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见附件1);其他纳入2019年版名录及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其他纳入2019年版名录的行业和管理类别表见附件2)。
2019年版名录实施前已按规定申请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依然有效,排污单位申请变更的,应当按照2019年版名录规定的管理类别执行。
新建排污单位理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市生态环境局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兰考分局负责本辖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及相关管理工作。
排污单位理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上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或排污登记表。其中,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应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后,系统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和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端网址:)上对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类的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检查,按程序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证排污,落实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及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对于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或者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擅自降低管理类别填报排污登记表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排污单位理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理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均规定,排污单位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